试压

试压

系统的压力试验应在安装完毕组成系统,并冲洗合格后进行

1) 试验压力在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 试验压力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公称压力p/MPa

≤16

16~31.5

>31.5

试验压力

1.5p

1.25p

1.15p

② 在冲击大或压力变化剧烈的回路中,其试验压力应大于峰值压力

2) 系统在充液前,其清洁度应符合规定。所充液压油(液)的规格、品种及特性等均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充液时应多次开启排气口,把空气排除干净(当有油液从排气阀中喷出时,即可认为空气已排除干净),同时将节流阀打开

3) 系统中的液压缸、液压马达、伺服阀、比例阀、压力继电器、压力传感器以及蓄能器等均不得参加压力试验

4) 试验压力应逐级升高,每升高一级宜稳压2~3min,达到试验压力后,持压10min,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全面检查,以系统所有焊缝、接口和密封处无漏油,管道无永久变形为合格

5) 系统中出现不正常声响时,应立即停止试验。处理故障必须先卸压。如有焊缝需要重焊,必须将该管卸下,并在除净油液后方可焊接

6) 压力试验期间,不得锤击管道,且在试验区域的5m范围内不得进行明火作业或重噪声作业

7) 压力试验应有试验规程,试验完毕后应填写《系统压力试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