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件技术要求(JB/T7277—1994)

操作件技术要求(JB/T 7277—1994)

1.材料

操作件所用的35钢和Q235-A 应分别符合GB/T 699—1999《优质碳素结构钢》和GB/T 700—2006《碳素结构钢》的规定,铸铝 ZL102 应符合GB/T 1173—1995《铸造铝合金》的规定,铸铁HT200应符合GB/T 9439—1988《灰铸铁件》的规定,塑料根据使用要求使用,推荐采用增强树脂。

2.表面质量

操作件表面必须光滑,色泽均匀,镀层表面结晶细致,不允许有冷点、脱壳、发花、烧黑等缺陷。非电镀表面不允许有明显的发黄。镀铬抛光件表面应光亮。喷砂镀铬件表面不允许有明显的色泽不一致。铸件不允许有裂纹、气孔、砂眼、疏松、夹杂等缺陷。塑料件不允许有夹生、夹杂、起泡、变形、流痕、裂缝等缺陷。

3.尺寸和形位公差

① 产品的尺寸公差按产品标准中的规定,形位公差是对金属件的要求,塑料件的形位公差由制造厂控制。

② 手柄支承面对装配轴、孔的轴线垂直度见表1。

③ 手柄座下平面的平面度及下平面对孔轴线的垂直度见表2。

④ 手轮轮缘端面及外径D对孔d轴线的圆跳动和手轴D1对D、d2对d的同轴度见表3。

表1                       手柄垂直度                   mm

b9d1d32

d

4

5

6

8

10

12

14

16

18

20

25

t

0.100

0.120

0.150

0.200

表2                    手柄座平面度及垂直度                 mm

b9d1d33

D

>10~16

>16~25

>25~40

>40~63

>63~100

t

0.100

0.120

0.150

0.200

0.250

表3                     手轮圆跳动和同轴度                   mm

b9d1d34

D

≤160

200~320

400~630

t1

0.400

0.500

0.600

t2

0.200

0.300

0.400

f t1

2.0

4.0

6.0

d

≤16

18~28

32~45

f t2

2.0

3.0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