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用应力与安全系数

许用应力与安全系数

对于标准的和专用的机械零部件其许用应力与安全系数常常有比较成熟的推荐值。但对于非标准的或特殊的或对其体积或尺寸无严格限制的机械零部件其许用应力σp与安全系数S常需要设计者自己选取。

工作应力σc与许用应力σp的一般关系式为

σcσp

工作应力                 σckwσ

许用应力                 σpσlim/S

式中 Kw为载荷系数σlim为材料强度的极限值。式中各σ的涵义应是广义的也包括各相应τ的涵义。

对于塑性材料σlimσs(强度计算)

σlimσ-1(疲劳计算)

对于脆性材料σlimσb

由于σ为与计算中所引用的名义载荷F对应的名义应力σc是与在工作中所存在的实际工作载荷Fc对应的工作应力,因此,也就有

KwFc/F

载荷系数Kw与工作载荷的类型或机器的受载状态有关。当有动态过载的危险时要用经常反复的最大载荷(名义载荷加静态附加力和动态附加力)作为Fc。当有静态过载的危险时要用按最不利的条件计算的最大的总力作为Fc即使这个力只发生一次。

Kw的精确值只能通过对在已经做好的或与之类似的构件上的载荷或应力的测量得到。如果没有精确确定的Kw则可用表载荷系数Kw的推荐值的推荐值、也可参考表载荷系数Kw的概略值的值。

材料强度的极限值σlim要根据材料是塑性材料还是脆性材料载荷是静载荷还是变载荷(脉动或交变)载荷是拉伸、扭转、弯曲载荷还是复合载荷构件是否在高温下工作等而分别用屈服极限、扭转屈服极限、弯曲屈服极限、有应力集中时的弯曲屈服极限强度极限、疲劳极限、蠕变极限等代入。

由于目前在手册中只给出材料的屈服极限与强度极限只有少数材料有一些疲劳曲线故在缺少资料的情况下弯曲屈服极限与扭转屈服极限可由下式近似求得。

弯曲屈服极限σbs与屈服极限σs之间的关系为

σbskbσs

弯曲支承系数kb由下式求得

对于圆杆                           kb1+0.53(300/σs)0.25

对于扁杆                           kb1+0.37(300/σs)0.25

扭转屈服极限也可用此式。

当有应力集中时弯曲屈服极限σbs与扭转屈服极限τts与屈服极限σs之间的关系为

σbsτtskbt σs/αk

式中的支承系数 kbt 由下式求得

kbt1+0.75(k-1) (300/σs)0.25

对于受弯曲的圆杆c1.7对于受弯曲的扁杆c1.5对于受扭转的圆杆c1.3

形状系数αk由表按公式αkA+B(X-C)求得的形状系数确定。

σbsτts也可由表钢、灰铸铁与轻金属的平均疲劳极限查得。

钢、灰铸铁与轻金属的平均疲劳极限与屈服极限σs或强度极限σb之间的关系可由表钢、灰铸铁与轻金属的平均疲劳极限求得。

安全系数S应当综合载荷确定的准确程度、材料性能数据的可靠性、所用计算方法的合理性、加工装配精度以及所设计的零部件的重要性等来确定。各行业都有一些凭经验的安全系数但都偏于保守。

有一种相当流行的部分系数法它将各个对安全系数有影响的因素分别用一个分系数S1S2、…表示这些分系数的乘积即为安全系数

SS1S2S3S4

部分系数法求安全系数时各分系数的推荐值为各个分系数的例子及其推荐值。

实际上这些分系数相互之间有一定的联系即某个分系数取小值时另一分系数可能要取大值。同时对这些分系数的选择或对各影响因素的评估常带有主观性即一般取大值或中间值。因此如果取值不当各个分系数的乘积就可能会很大从而导致零件尺寸过大。通常所考虑的因素越多安全系数值越大。

因此目前比较简单的方法是只取三个部分系数

SS1S2S3

式中  S1考虑材料的可靠性(机械性能的均匀性内部缺陷等)对锻件或轧制件制造的零件S11.051.10对铸造零件S11.151.2S2考虑零件的重要程度(工作条件)一般S21.01.3S3考虑计算的精确性一般S31.21.3

有时也可按计算方法按下列粗略值选取安全系数

按抗疲劳断裂计算 S1.53

按抗变形计算 S1.22

按抗断裂计算 S24

按抗不稳定计算 S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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