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试验及其他(JB/T 5000

平衡试验及其他

1) 有平衡力矩要求的零、部件,装配时应按规定进行静平衡或动平衡试验。

2) 对有静平衡试验要求,而未注明具体要求时,则按GB/T 9239—1988《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许用不平衡的确定》中G16级执行。

3) 对组合式转动体,经总体平衡后不得再任意移动、调换零件。

4) 相关两个平面需要互研时,只能在两个平面各自按平板或平尺刮研接近合格后方准互研。被刮研表面的接触斑点不少于下表的规定。

刮研表面接触斑点

滑  动  速  度

/m·s-1

接触面积/m2

≤0.20

>0.20

点数/25mm×25mm

≤0.50

3

2

>0.50~1.50

4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