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喷涂对被涂件结构的一般要求

塑料喷涂对被涂件结构的一般要求

序 号

一   般   要   求

(1)

设备各部棱角必须加工成圆弧形,曲率半径应尽量大,一般不小于5mm。

(2)

被涂设备应采用焊接结构,不宜采用铆接结构,应尽可能采用对焊,焊缝要磨光,不允许有气孔、夹渣和焊瘤等缺陷。焊缝凸出高度应小于3mm。

(3)

为了防止受冲击和局部过冷过热而损坏涂层,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改进被涂设备的结构。

(4)

在涂覆后进行装配的零部件,必须考虑留出互相配合的余量,其余量大小,应根据所选用的涂层厚度而定(有资料介绍,作轴承使用的涂层与对磨件的安装间隙,在涂层厚度为0.5mm时,要求比原来的安装间隙大0.015mm左右)。

(5)

被涂设备的接管应采用法兰连接,避免采用螺纹连接。所用的接管尽可能采用无缝钢管。

(6)

被涂设备的强度试验、静平衡、动平衡试验、气密性试验以及所有金属加工、热加工都应在涂覆前进行完毕,并须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涂覆。

(7)

被涂工件的材料一般为钢、铸铁、青铜、铝等。